2018.09.25
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(評分法)
1. 比選條件
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(qū)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,彭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 (核準機關名稱)核準(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川投資備【2018-510182-47-03-301202】FGQB-0362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,比選文件在彭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(投資主管部門名稱)的備案號為川投資備【2018-510182-47-03-301202】FGQB-0362。
2. 項目概況
2.1項目業(yè)主:成都人居興彭置業(yè)有限公司
2.2建設地點: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南部新城凱旋西路以西香頌大街以南PZ2017-23號宗地
2.3項目規(guī)模:占地面積約85.56畝,建筑面積約15.58萬平方米。新建住宅約9.45萬平方米,商業(yè)1.03萬平方米,地下室約5.10萬平方米及附屬配套設施建設。
2.4計劃工期:780日歷天;計劃開工時間:2018年12月
2.5 項目總投資:107455.90萬元
2.6 項目資金來源:業(yè)主自籌
2.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:61498.16萬元
3. 申請人資格要求
3.1 資格等級: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。
3.2 申請人業(yè)績要求:2008年來,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(0至3個)
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(yè)績。
3.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(yè)績要求:2008年來,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
3個(0至3個)類似項目個人業(yè)績,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.7款“代理招標估算金額”的10%(0至100)。
3.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。
3.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。
4. 比選文件的獲取
4.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“申請人資格要求”的招標代理機構(己在川報網免費注冊),請自發(fā)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09時30分(申請截止時間。從發(fā)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;本比選文件規(guī)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),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。
4.2 比選服務費 200 元。
5. 代理申請書的遞交
5.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。地點為成都市高新區(qū)錦城大道999號5樓2會議室。
5.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。
5.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,比選人不予受理。
6. 評審和隨機選擇
6.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,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(guī)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“評審辦法和標準”進行評審,經評審得分在 90 分(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)以上的申請人(3個以上),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。
6.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(jiān)督部門現場監(jiān)督下進行。
7. 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上發(fā)布。
8. 聯系方式
比 選 人:成都人居興彭置業(yè)有限公司
地 址:成都市高新區(qū)錦城大道999號
郵 編:610000
聯 系 人:李女士
電 話:028-85960670
傳 真:028-85975212
2018年9月25日(上網時間)